一.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入职新单位,需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中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三.职工工作时间
包括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入职新单位,年休假如何享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意哦!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