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 | ||
成立时间: | 所在地区: | - | |
单位性质: | 企业 |
单位简介: |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天津、兰州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8日;宁波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0日。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124389643@qq.com,联系人:伊老师。 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核:初审时,发现证件虚假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审核并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3.现场审核 相关资格材料在开考前一天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2022年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3)资格审查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初试 初试形式分为面谈和技能测试。先通过面谈后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文化课(除体育外)无需参加技能测试,根据面谈情况直接进入笔试),再通过技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6倍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初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闭卷,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3.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80%、20%记入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预签约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2022年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份《2022年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2.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与镇海区技工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镇海区技工学校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五)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2022年8月办理国有企业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与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如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镇海区技工学校研究决定,并报镇海文旅集团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二)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镇海文旅集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并对档案进行审核,如发现报考资格、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镇海区技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无法提供证明的一律不得报考,对隐瞒身份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次选聘所涉及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年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 九、防疫相关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考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3月13日17时前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及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7天内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做好准备。 (九)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附件2 镇海区技工学校2022年招聘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
注: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请在附件2表格中写明报考岗位)。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本科所学专业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主干课程为准,并会同区人社局协商确定。
附件3 2022年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4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一、2022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2022年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国考成绩单); (4)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优、校优、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各类各级竞赛等获奖证书、学习成果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或学校证明,含金量高的放前面); (7)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提示:以上材料的序号2-7按顺序排版在一个文档中,Word或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二、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2022年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6)获奖证书、教学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含金量高的放前面)。 (提示:以上材料的序号2-6按顺序排版在一个文档中,Word或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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