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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就处』『最后更新:2019-10-11』『浏览次数:..』『关闭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甘教办函〔2018〕13 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 号)精神,落实好教育厅党组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就业、不脱手” 的要求,现就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困 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成立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 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专人负责,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就业部门牵头,学工、 招生、教学、创业、武装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 管的工作格局,并将困难家庭学生就业情况纳入院系绩效考核 体系。完善学校、部门、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及就业指导教 师多渠道帮扶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不就业、不脱手”,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初次就业率明显高于学校平均就业 率。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各高校要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逐一摸底,调查核实,通过召 开座谈会、一对一谈心等形式,掌握学生就业意愿、就业困难 和就业现状,为困难家庭学生建立精准台账,实行“一生一策” 动态管理,认真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 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对策实、效果好。

三、重点扶持,精准施策

各高校要专题研究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工作,制定详细精准 的帮扶措施和资助政策。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举办专场就业 创业讲堂、一对一谈心等形式,及时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提 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通过召开专场招聘会、优先推荐就 业岗位、动员参军入伍、发放补贴等形式,做实做细做准就业 举措。对有就业意愿且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困难家庭毕业生, 学校要为其提供 3 个以上的工作岗位信息,并重点优先向用人 单位推荐。若学校已提供 3 个以上就业岗位信息而且有用人单 位愿意招录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学生因个人原因不愿到用人单 位应聘就业的,或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困难 家庭毕业生,学校要加强思想工作和就业指导,并做好相关登 - 3 - 记工作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持续跟踪,持久服务

对少数离校暂未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要及时做好学生 离校前后的就业信息衔接工作,详细掌握就业意愿、求职区域、 存在困难等信息,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台账,指定专人持续 精准跟进,提供“一对一”指导和帮扶。为因考研、征兵、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等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有效持久的服务。教育厅将根据各校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困难家庭学 生就业情况开展督查。各校在上报 2018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时要重点就困难家庭学生就业情况进行汇报,并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纸质 版和电子版)于5月1日前上报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

  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业 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8 年 4 月 4 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