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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招就处』『最后更新:2019-01-08』『浏览次数:..』『关闭

11月12日上午,招生就业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招生就业处处长李红梅为全体工作人员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解读,分析了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的特点: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进《条例》;二是增加“两个坚决维护”的内容,顺应了形势的发展,体现了时代的要求;三是总结提炼了纪律审查处分的三个重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四是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五是修订内容中有五处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与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互衔接,同时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六是“六个从严”处理,体现了管党治党的决心;七是完善了“七个有之”问题处分规定;八是明确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的处理;九是明确规定开除党籍和除名的区别,违犯与违反的搭配内容和应用时的区别对待。

    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一致表示,要严格按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令行禁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确保正人先正己,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